2015年6月17日,据ABC News、新华网、商务部网站综合报道,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部长安德鲁·罗布今天下午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出席签字仪式。
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于2005年4月启动,历时十年。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国家主席习近平2014年11月对澳大利亚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与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共同确认并宣布实质性结束谈判。此次协定正式签署,为两国分别履行各自国内批准程序、使协定尽快生效奠定了基础。
中澳自贸协定在内容上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十几个领域,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是我国与其他国家迄今已商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
在货物领域,双方各有占出口贸易额85.4%的产品将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减税过渡期后,澳大利亚最终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达到100%;中国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分别达到96.8%和97%。这大大超过一般自贸协定中90%的降税水平。
在服务领域,澳方承诺自协定生效时对中方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服务部门,成为世界上首个对我国以负面清单方式作出服务贸易承诺的国家。中方则以正面清单方式向澳方开放服务部门。
此外,澳方还在假日工作机制等方面对中方作出专门安排。 在投资领域,双方自协定生效时起将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澳方同时将对中国企业赴澳投资降低审查门槛,并作出便利化安排。
除此之外,协定还在包括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竞争等“21世纪经贸议题”在内的十几个领域,就推进双方交流合作作了规定。
澳大利亚是经济总量较大的主要发达经济体,是全球农产品和能矿产品主要出口国,有着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及治理模式。中澳自贸协定签署,是我国在加快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进程中迈出的重要而坚实的一步,对我国在“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中澳自贸协定也是继韩国之后,我国与亚太地区又一个重要经济体签署的自贸协定。这对于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和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进程以及加快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澳自贸协定的签署是中澳两国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中澳两国一直互为重要的贸易投资伙伴,双边经贸关系发展迅速,贸易和投资规模持续扩大。2014年,中澳双边贸易额1369亿美元,是2000年的16倍。截至2014年底,中国赴澳各类投资总额约749亿美元。目前,澳大利亚是我国海外投资仅次于香港的第二大目的地。我国是澳大利亚第一大货物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一大出口目的地。中澳自贸协定生效后,将进一步促进两国资金、资源流动和人员往来,推动两国经济优势互补向持久和深入方向发展,使两国产业界和消费者广泛获益,造福于两国人民。
新诺亚集团联合创始人、 董事、资深留学移民专家Michael Zhang表示,中澳自贸协定的签订,意味着中国与澳洲在贸易、投资、教育等各个领域方面的合作关系将上升到一个新高度,将直接促进更多人选择留学、移民澳洲。一方面,贸易、投资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将吸引更多的中国投资者或专业人才移民澳洲,为澳洲创造更多的产业和就业机会,特别是对中国留学生的要求和政策将进一步放宽,为他们毕业后的就业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另一方面,中澳两国间的教育培训等领域合作、交流将逐步加大,将提升澳洲大学的竞争力,促进留学市场进一步扩大。
澳大利亚幅员辽阔,物产丰富。鲜活的海鲜、香嫩的牛羊肉、独特的时蔬、品质上好的奶制品和橄榄油,还有醇香爽口的澳式啤酒以及享誉世界的澳洲红酒……根据中澳自贸协定谈判结果,澳大利亚对中国所有产品关税最终均降为零,中国对澳大利亚绝大多数产品关税最终降为零。这意味着,美味澳洲大龙虾今后可能从高档酒店“走上”更多老百姓的餐桌。大家也有更多机会品尝澳洲牛排和澳大利亚红酒。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经过十年的拉锯谈判最终签订,对中澳双方来说都做了让步,而最终的谈判结果对各自也都有潜在的利弊,我们来看看澳大利亚媒体针对澳洲有哪些利弊分析:
利于澳洲: -随着中国产的诸如电器家电等产品5%关税的逐步取消,澳洲消费者将享有更便宜的价格; -各种澳洲商品(包括煤和铝)以及宝石的3-10%的关税将立刻取消,或者在2-4年内取消; -澳洲制造的出口产品的3-14%的关税将在4年内取消; - 部分加工食品包括罐装水果,橘子汁和蜂蜜的关税将降低或者废除; -牛肉,奶制品,羊肉,猪肉,活禽, 野禽,皮革,农艺产品,酒和海鲜的最多可达30%的关税将在2-9年内废除; -澳洲旅游业以及服务业经营者将可以在中国经营全资子公司,包括酒店和餐馆; - 中国将允许澳洲公司在全中国开设盈利性的养老机构,并在部分省份开设并经营澳洲全资拥有的医院; - 中国允许澳洲公司在农林猎渔行业开设合资企业; - 澳洲公司可在中国开设合资的律师事务所以及金融服务机构,但是金融机构的持股不得超过49%; -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将继续监管中国国有企业对澳洲公司的投资; -澳洲公司有权因为政策的变更给他们带来不利的影响而起诉中国政府。
弊于澳洲: -糖,大米,羊毛,棉花,小麦,玉米菜籽油没有关税减免; - 如果中国进口的牛肉或者奶粉超过一定限额,那么中国有权增加关税; -FIRB对于“非敏感行业”(即农业,媒体,电信以及国防之外的行业)监管的门槛,从2.52亿澳元上升到了10.94亿澳元; -中国公司有权因为政策的变更给他们带来不利的影响而起诉澳洲政府; -投资超过1.5亿澳元项目的中国公司有权引入临时的外国工人而不需进行当地劳工市场测试。